• 索 引 号:QZ00116-1000-2020-00064
    • 备注/文号:泉建村﹝2020﹞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0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30 15:10

     

    泉州市住建局  泉州市扶贫办

    转发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扶贫办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泉建村〔2020〕15号

    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扶贫办: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回头看”排查新增危房改造任务的扫尾工作,发现问题要在今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对动态新增的贫困户危房改造,要立即组织开工,在6月底前全部竣工,确保所有贫困户不住危房。

    二、县乡要在6月底前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类贫困户现状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等信息采取挂牌、上墙等形式逐户标明,挂牌图片样式于5月底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三、根据3月24日省扶贫办提供现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有关县(市、区)以下两项信息不满足脱贫攻坚要求,请各相关县(市、区)高度重视,逐一入户排查核实,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将准确信息第一时间提供同级扶贫办更新。

    1)根据台账发现所有贫困户不存在危房户,但是危房级别标识为“3、4”(经询问省扶贫办“3、4”对应表示“C、D”级危房)有125户,其中:南安市21户、安溪县100户、永春县3户、德化县1户。

    2)根据住建部和省厅相关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这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底线要求。台账中“是否有卫生厕所”栏标识为“0”(经询问省扶贫办“0”表示“没有卫生厕所”)有170户,其中:南安市24户、安溪县1户、德化县145户,请针对以上农户中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立即组织入户排查整改,无卫生厕所的危改户立即进行整改。

    3)市住建局已商请市爱卫办优先保障危房改造户卫生厕所改造。对以上排查发现无卫生厕所的危改户,各相关县(市、区)住建局要主动与爱卫部门对接,帮助贫困户争取政策叠加。

    请各相关县(市、区)入户核实、组织整改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信息更新情况于4月9日前报送市住建局村镇科。

    联系人:张旭如     22178959  

    联系邮箱:qzssgb@126.com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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