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0200-2022-00028
    • 备注/文号:泉建法〔202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0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1-27 16:29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闽建办法〔2021〕2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泉委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根据《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闽建办法〔2021〕2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泉委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使法治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住房和城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围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历史风貌保护、推进城市品质提升、物业服务、城市供水、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且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4.坚持创新普法实践。坚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着力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持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把法治教育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班。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学习制度。 

      (三)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依法治企 

      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完善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针对建筑企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参与立法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科室、各单位,在起草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 

      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要发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提高普法质量。注重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认真履行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制科负责对本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科室、局属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等现象,予以提示、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小组 

      

    附件: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志铭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惠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宇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海鸿  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欧达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徐以宏  四级调研员   

        员:郭文森  办公室主任 

          政策法制科科长  

      黄清华  住房保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赖晓艺  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科长 

      张怡敏  房屋征迁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王顺福  城市建设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溢海  村镇建设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吴启荣  勘察设计与科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黄伟锋  建筑业科科长 

      陈永宏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黄荣杰  行政审核审批科科长 

      高淑芬  人事教育科科长 

      张清怀  财务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黄振宇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科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王慧芳  市技术中心主任 

      詹秋冰  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 

      吴志广  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主任 

      程惠阳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黄平阳  市城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黄少红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 

          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李建强  市南建筑博物馆筹建中心负责人 

      郑晓鹏  市房屋交易中心主任 

      黄种才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邓志坚  市白蚁防治所所长 

      庄少坚  市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黄杰锋  市房屋安全鉴定所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市住建局政策法制科,具体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各单位工作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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