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0200-2022-00017
    • 备注/文号:泉建科〔202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7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1-17 15:57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2〕1号,登录省住建厅或市住建局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标准2022年3月1日开始执行,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负责指导服务,由第一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