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6-06-16 16:45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及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本《方案》。《方案》立足泉州城乡建设发展现状,明确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举措,指导全市系统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工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实施路径、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构成。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开源、节流、转方式,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方案》明确:到2030年前,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二)实施路径

  《方案》的实施主要分两个方面推进,包括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以及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从九个方面制定25项措施,同时配套34个指标进行落实。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方面。一是优化城市组团式发展,主要措施包括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完善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加强建筑拆除管理;二是建设绿色低碳社区,主要措施包括优化社区布局与功能配置及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三是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主要措施包括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能耗统计监测;四是建设绿色低碳住宅,主要措施为推进住宅低碳化建设;五是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主要措施包括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水环境低碳化治理、‌普及城市绿色照明、‌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六是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主要措施包括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七是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主要措施包括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式、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建材。

  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方面。一是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主要措施包括强化县城建设管控、建设县城绿色基础设施;二是开展绿色低碳乡村建设,主要措施为营造自然紧凑的乡村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实施农村污水垃圾低碳化治理以及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三)保障措施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组织实施。明确各县(市、区)住建、发改、城管部门牵头落实属地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按要求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二是完善支撑体系。合理确定碳排放控制目标,依托城市体检、乡村建设评价开展绿色低碳成效评估。加快BIM、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推动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服务模式。三是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券支持,丰富绿色金融、碳金融产品。有序开放城镇基础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市场,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依托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广泛普及低碳理念,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三、联系方式

  科室:泉州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

  联系电话:0595-22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