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11 15:41 浏览量:

  2023年以来,泉州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2023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律及党内法规共4次,通过学习不断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创新开设“党建微讲堂”,由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轮流讲解相关业务内容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开设3期,促进“党建+法治”相融合。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1)优化施工许可阶段手续办理:精简施工许可申请表、消防设计审查及既有建筑装修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扩大施工许可告知承诺范围,加强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并联审批工作。(2)优化竣工验收阶段手续办理:精简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工程档案验收材料,全面推进对单位工程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开展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人申报所需材料数对标全省最优,由原来的3个减少为1个。(3)深化项目材料库应用:建立并充实市工建系统项目材料库,强化工建系统调用项目材料功能,进一步减少业主提供的材料数量。(4)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惠安县辖区的,施工劳务备案事项审批权限由我局委托给惠安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行使。(5)进一步压时限减环节: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由承诺件压缩为即办件,比原来节省了3个工作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压缩了审查环节。(6)进一步推行电子证照运用:于今年改造泉州市住建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建筑施工企业无需到窗口领证、换证,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工作,加强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差异化监管,营造奖优罚劣、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我局“规范提升住建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法获得第五届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今年以来我局表扬优良企业135家,对不良企业48家进行约谈、81家纳入重点监管、11家限制在市审批服务中介超市开展业务、12家经劝告自行退出中介超市,将2家拒绝检查的企业直接列为“不合格”。落实《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办法》,配合省住建厅开展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奖励信息审核等工作。

  3.推广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5项、从轻处罚事项4项、减轻处罚事项8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暂无。结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刚柔并济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照四张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法行为等采取引导、教育、约谈告诫等方式予以改正。

  4.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制定印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诚信·法治”服务企业(项目)轻骑兵活动的通知》,联合县级住建部门、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住建领域政策法规宣讲解读,解疑答惑。指导 造价、建筑业等行业协会设立法律委员会或聘请法律顾问,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认真公平性竞争审查,及时排查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市场公平的文件。做好建筑特种、安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考试,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起草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泉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相关制度设定,常规化、规范化地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对提升我市城市安全韧性,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牵头起草了《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目前已报市政府待进一步安排。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出台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广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意见》等4份文件,不断完善住建行业标准化内控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排查评估清理,清理保留我局起草的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份,清理保留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8份。同时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今年以来共依法审查文件222份,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4份。

  (四)扎实推进行政执法

  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1)发展壮大执法队伍。2023年度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共有212人通过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其中市住建局65人。结合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市住建局今年共有60人新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率提高了20.2个百分点。(2)提升队伍法治水平。邀请专家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会、依法行政工作研讨会、涉诉案件的现场庭审旁听等。(3)引入专业力量。建立泉州市住建城乡行业专家库,根据行业管理实际将专家分为15类,目前共有专家1279名,为行业管理工作提高强大的技术保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参考,为全省首创。(4)在全省率先举办市级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能力竞赛,提高队伍消防审验自主验收能力,工程消防审验由“接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我局在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获评“双优秀”。

  2.加强行业监管力度。(1)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方式、频率、检查对象、责任科室等,分类推进行业检查:2023年全市累计检查企业14969家次、项目8517个次,处罚企业269家、个人158人。(2)深入开展物业公共收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点题整治”,排查落实公共收益1.06亿元,曝光企业33家,协助人社部门追回建筑业工人拖欠工资3692万元,以“双倒查”的形式对8件到市集体访信访事项挂牌督办,形成有力震慑,有效净化了行业市场环境(3)成立全省首个房屋安全中心,提前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50年以上老旧房屋隐患整治及城市危旧房摸底任务;9.5万栋经营性自建房公示牌应挂尽挂、应检尽检。成立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中心,现场协调推进项目审验80余次,督促整改隐患900余条,推动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涉及的权责事项变动情况进行梳理,新增28项、删除21项、其他修改38项。(2)建设泉州智慧住建平台,将双随机功能纳入平台,依托平台完善企业、项目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业专家信息,同时进一步细化人员专业类别,便于通过检查类型随机匹配到合适的检查人员,减少权力寻租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3)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按照省、市两级政府部署,组建我局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专班,完成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执法事项认领、财政非税收费初始化等前期配置工作,配置政务外网电脑、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组织指导全市住建系统于12月15日起启用省一体化大融合平台。  

  (五)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制定2023年市住建局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根据计划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1.推进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结合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会组织领导干部,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全市住建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参加省住建系统一体化执法大融合平台技术讲解视频会,举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能力竞赛。编印《住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汇编》150本,便于工作人员学习翻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强化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组织开展“诚信·法治”服务企业轻骑兵活动,开展了建筑行业企业普法讲座、“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视角的造价评审与争议处理”讲座、建筑工程法律财税公益讲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宣贯、“安全宣传咨询日”、项目部法律风险与管理讲座、宪法宣传进工地、起重机械安拆工实操考核观摩既竞赛等活动。

  3.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开展了民法典进小区、业主委员会良性运作专题普法讲座、新法面对面《泉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宣讲、“严禁违规装修 守护和谐家园”主题普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会同残联发送《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短信两万条。

  4.加强以案释法。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2篇以案释法讯息,涉及4起典型查处案例,同时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个典型案例入选2023年全省住建系统典型案例选编。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等相关工作,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常态化执法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害群之马”,促进行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行使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完善企业库、项目库、执法人员库、行业专家库等执法数据库。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针对2024年将出台的《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探索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行业管理、城乡建设痛点、难点,深入调查研究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及制度存在漏洞,通过立法、建章立制等方式弥补短板,不断强化政府治理能力。

  (三)推进“八五”普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主体、多载体、多节点齐发力,“规定动作”、“自选动作”齐上阵。发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统一品牌标识、志愿服装,组织志愿者工作培训。于民法典宣传月、安全月、宪法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律进小区、进工地、进乡村、进企业活动。  

  (四)做好法律保障服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会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的研究探讨,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执法决定、合同文本、工作制度等的合法性审查,规避法律风险、规范文字表述。积极协调、认真办理涉诉案件,优化行政诉讼“双率”(败诉率、出庭率)。规范权责事项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及时调整权责事项清单。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双随机系统、信用管理系统下沉县(市、区),完善市、县两级信用评价标准及应用措施,推进信用管理与行政执法、行业监管有机融合。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拓宽信用评价运用措施,营造奖优罚劣、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住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灵活运用“双倒查”和联合奖惩等办法,解决审批服务与行业监管矛盾。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优化审批流程,固化形成更加合理的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