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应留印记 宝藏拒绝流失 鲤城出台回收传统建筑构件新规

日期:2020-12-25 09:19 浏览量:

历史应留印记 宝藏拒绝流失 鲤城出台回收传统建筑构件新规

 

2020-12-24 来源:泉州网

 

鲤城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众多,传统建筑构件蕴含丰富文化内涵。日前,鲤城区出台《鲤城区闽南传统建筑构件回收利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传统建筑构件回收利用管理工作,防止有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流失或损毁。

泉州网12月24日讯(记者 殷斯麒 通讯员 黄凯杰)鲤城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众多,传统建筑构件蕴含丰富文化内涵。日前,鲤城区出台《鲤城区闽南传统建筑构件回收利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传统建筑构件回收利用管理工作,防止有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流失或损毁。

房屋拆迁前引入第三方机构普查甄别

《规定》明确,传统建筑是指未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未列入泉州市辖区历史建筑名单的特色古民居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泉州不同时期历史风貌、地方特色,保留不同历史时期建筑施工工艺和材料的建筑。传统建筑构件回收范围包含:被征收的整栋闽南传统建筑实物等;古民居、宗庙、寺庙、塔、桥、石井等建筑构件,包括石雕、木雕、砖雕、砖瓦、彩绘、泥塑等,以及有利用价值的石、木、旧料等;项目施工中发现或挖掘出的可利用构件,如旧石材、景观石等;其他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实物等。

按照《规定》要求,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指挥部)要引入第三方技术团队对传统构件进行认定。房屋拆迁前,应对征收红线范围内50年以上的建筑进行普查甄别,梳理有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清单,加强现场管理工作,避免传统建筑构件被盗、流失;在房屋拆除时,要根据第三方技术团队提交的片区建筑保护方案,将传统构件分类处置要求列入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发包合同内,明确要求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进行传统构件保护性拆除。鲤城文旅集团作为构件管理单位应全程介入拆除工作,构件拆除后须立即组织验收和查验,对传统构件进行妥善分拣、编号、存放、管理,避免拆除及转运期间构件损毁;同时统筹做好传统构件的影像采集、构件编号、入库登记、信息造册等工作。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

依照《规定》,构件拆除完成后将运送至指定的存储仓库。此外,构件管理单位应加强宣传,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届时将根据捐赠物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颁发荣誉证书等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经传统构件价值询价小组认定后,也可向私人或非国有单位收购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构件。

“接下来,我们将在全区范围内择址设立闽南传统建筑构件存储仓库,并做好防雨、防潮、防晒、防盗等措施,加强构件出入库登记。”鲤城文旅集团工作人员介绍,回收构件属于文物级别的,按文物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属于文物范畴的,可有偿购买、统筹使用于政府投资的各类传统建筑修缮项目。

责任编辑:林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