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桐林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日期:2019-09-27 14:17 文号: 泉建审批﹝2019﹞287号 浏览量: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桐林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泉建审批〔2019287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核查,福建桐林建设有限公司在申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对福建桐林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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