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序号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责任科室 | 联系电话 |
1 |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泉州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 |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及社会公众 | 城建科 村镇科 |
22178981 22179628 |
2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局处级领导、系统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委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系统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 党办 | 22178952 |
3 | 《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局处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 党办 | 22178952 |
4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物业企业、业委会成员、社会公众等 | 开发科 | 22178923 |
5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 建筑业科 | 22178953 |
6 |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 | 质安科 | 22178972 |
2020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单位) | 配合科室(单位) |
一、加强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学法用法工作 | ||||
1 | 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以及局属各单位学法、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形式组织学习专题法律知识等。 | 全年持续进行 | 人教科 党办 法制科 |
局属各单位 |
2 | 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网上观看2次以上庭审视频,对于本局机关涉诉案件,由局领导、各科室(指派至少1名工作人员)轮流参与现场庭审旁听。 | 全年持续进行 | 法制科 | 局机关各科室 |
3 | 继续学习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全年持续进行 | 法制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二、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 ||||
4 | 做好住建行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凡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均应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 根据市司法局组织进度安排 | 法制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5 | 邀请专家为系统执法人员作两场专题辅导讲座,并以视频直播的形式将辅导培训延伸至县(市、区)主管部门。 | 12月份前 | 法制科 |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三、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 ||||
6 | 加大住建行业行政处罚力度,制定明确的计划任务(住建各行业以及行政审批案件的处罚全年不少于2宗),于4月底前贯彻实施。 | 4月份前 | 法制科、 各行业监管科室(单位)、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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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实行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并及时形成情况通报,要根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罚没款项的缴交与入库。 | 12月份前 | 各行业监管科室(单位) | |
四、全面开展企业及从业人员法治教育 | ||||
8 | 以专题讲座等形式为16类住建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解读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条例,并组织企业签署信用承诺,加强企业及从业人员守法守信意识。 | 12月份前 | 人教科、各行业监管科室(单位)、法制科、培训中心 | |
9 | 组织市律师协会为住建企业、从业人员等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 | 12月份前 | 法制科 | 市律师协会 |
五、做好社会法治宣传,注重主题宣传 | ||||
10 | 结合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房屋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升施工企业、业主及群众守法意识。 | 6月份前 | 质安科、法制科 | 整治办 |
11 |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及其他重大节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采用宣传栏、横幅、宣传本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及群众开展法治宣传。 | 12月份前 | 法制科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12 | 依托本单位门户网站、LED显示屏、办事大厅宣传牌、宣传栏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权威媒体报道宣传我局普法工作。(共三期,以房地产、建筑市场、工程消防审验等为专题) | 全年持续进行 | 办公室、法制科 | 开发科、建筑业科、质安科、勘察设计科、消防科、审批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