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书、会计档案整理服务询价延期公告

日期:2021-06-24 09:26 浏览量: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会计及文书档案整理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原定收件截至日期为6月23日,由于报价单位不足3家,现将公开询价期限延长,相关事宜如下: 

  1.资格要求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及行政处罚,无不良纳税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应具有省级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福建省内企业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第六条规定,福建省外企业应具备甲级资质,乙级资质需提供由福建省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复印件,并提交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4)具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并在福建省内县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备案。    

  2.采购项目: 

  202020223个年度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文书档案部分: 

服务项目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档案整理

文书档案

 

档案数字化

A4篇幅

 

A3篇幅

 

档案用品

档案盒

 

目录

 

 

  会计档案部分:     

服务项目

项目明细

单位

单价(元)

会计凭证

填写相关封面信息、盖章、包角、打页码、制作、目录、编制案卷号、装盒等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

 

档案盒

会计档案专用

 

凭证盒

 

 

  3.费用结算: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             

  4.工期安排:档案交接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 

  5.报价时间、电话: 

  报价时间:2021年7月2日(下午6点之前)。 

  报价电话:22178986,邱先生。 

  报价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702。 

  备注: 

  1)报价材料请于截至日期前邮寄送达或专人送达。 

  2)报价材料应密封归集装袋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①资格证明文件,②价目表,③相关业绩资料。 

  6.询价成交结果确定: 

  7月9日前,我局将组织召开询价小组会,统一拆封报价资料,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7.中标单位公示: 

  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我局网站给予公示。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