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

日期:2023-12-01 09:36 浏览量:
  今年以来,全市住建部门按照“企业全周期自查自改、属地全覆盖监督检查、市级全区域督导抽查”原则,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突出对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日志”制度执行等情况的检查,切实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型。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269条(其中:企业自查自改208条、部门监督检查61条),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98起,罚金133.47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8家次,其中: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6起,罚金21万元。
案例1

  晋江市住建局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中发现,由四川省晶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陈埭御湖境小区二期二组团项目的现场焊接作业人员无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经立案调查,晋江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四川省晶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10万元的罚款。 

案例2

  石狮市住建局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中发现,由福建省三联城鑫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泉州旺臻贸易有限公司厂区-1#宿舍、3#厂房项目的施工升降机现场开机人员张某无施工升降机司机特种作业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经立案调查,石狮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福建省三联城鑫建设有限公司处1万元的罚款。 

案例3

  泉州市住建局在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由泉州丰泽冠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博泽幼儿园(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项目的现场建筑架子工吴某、陈某、黄某无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经移交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丰泽区住建局立案调查,丰泽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泉州丰泽冠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1万元的罚款。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