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鉴定质量的通知

日期:2020-09-23 16:57 浏览量: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房屋鉴定质量的通知 


泉建建〔2020〕84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各在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发现了一些房屋安全鉴定违规行为,部分鉴定机构存在鉴定行为不规范、质保体系不落实、鉴定质量不高、现场抽样数量不足甚至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隐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规范鉴定行为,提升鉴定质量和水平,遏制鉴定机构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现就加强房屋鉴定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从业告知、诚信守诺要求。在泉开展房屋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应第一时间主动告知我局,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同时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扰乱市场、转包挂靠等行为。未进行告知或告知未受理的,不得在泉开展房屋鉴定业务。我局对经告知、信息登记后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名单,将及时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栏公布,供各地选择。

二、落实质量体系、合同报备要求。鉴定机构要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承接业务应了解鉴定目的、范围以及鉴定报告的具体用途,进行合同评审并签订正式合同。鉴定合同签订后5日内应主动将合同报送鉴定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查。现场检测前应制定鉴定方案,房屋鉴定报告应由亲历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鉴定人员编制,进行校对、审核、批准,并加盖鉴定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章。报告签字人应为鉴定机构在册人员并取得单位相应授权,不得越权签字,不得转授权。鉴定报告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三、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现场检测。鉴定机构要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合理确定鉴定价格,不得坐地起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性竞争,不得扰乱鉴定市场。鉴定机构现场检测、数据处理等要严格执行检测鉴定相关标准,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抽样检测,做到测点随机、数量合规,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对于有有效设计文件的项目,可通过抽样检测验证结构参数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截面尺寸、混凝土强度、钢筋规格、数量的检测;钢结构构件应进行截面尺寸、钢材品种、焊缝及锚栓连接质量等参数的检测;砌体构件应进行块材、砂浆品种、砌筑质量检查和块材、砂浆强度检测。对于无有效设计文件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检测,当采用抽样检测时,检验批宜按楼层划分,检测的深度应满足结构建模要求;对地基基础,应开展深入调查,必要时应由专业机构开展地质勘查。

四、提升鉴定质量、落实报告上传。鉴定机构应严格执行检测鉴定相关标准,按照规范规定的程序要求,按层级从构件到子单元再到单元进行逐层评定,不得省略评级过程,不得简化鉴定程序,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不得混合进行评定,确保各子项评级逻辑严密,结论准确合理、客观公正。要合理确定鉴定类别,对涉及营业场所开业前进行的房屋鉴定,不得仅进行使用性鉴定,应进行可靠性鉴定或安全性鉴定。危房鉴定和使用性鉴定报告均不得作为判定房屋结构安全的依据。要强化从业人员责任落实,严禁迎合业主,依业主的主观意愿作为评级依据。鉴定机构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鉴定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相关纸质、电子等资料归档保存。房屋鉴定报告要按要求及时上传“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房屋档案信息。未上传系统的房屋鉴定报告,不得作为相关部门认定的依据。

五、落实属地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结合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鉴定质量监管,对辖区内房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来已出具鉴定报告的房屋鉴定项目开展鉴定质量检查,重点对安全性鉴定结论为AsuBsu和可靠性鉴定结论为Ⅰ、Ⅱ的项目进行检查,规范鉴定市场和机构行为,提升鉴定工作质量。同时要加强对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在标准规范、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组织技术交流研讨,提升业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省厅已组织录制房屋安全鉴定视频讲座并在省厅官网“百日攻坚”专栏公布,由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鉴定机构和人员观看学习。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守安全底线,严禁依业主的主观意愿作为评级依据。

六、组织鉴定抽查、违规严肃查处。在房屋安全与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每季度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房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来已出具鉴定报告的房屋鉴定项目的鉴定质量检查,市局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全市从事房屋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鉴定机构资质、质量体系、鉴定合同、现场检测行为和鉴定报告质量等。发现存在转包、挂靠、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鉴定结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改正,严肃处理,依法采取通报、警告、罚款、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鉴定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