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泉建筑〔2020〕2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各县(市、区)造价站,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泉建筑〔2017〕128号)、《泉州市工程造咨询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41号)的精神,我局自去年7月份开始组织2019年下半年全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检查
(一)检查情况
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的通知》(泉建综〔2019〕129号)的工作安排,市造价站对在泉执业的107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批进行检查,第三季度抽查了24份、第四季度抽查了25份自2019年1月1日(以出成果文件时间为准)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我市造价咨询专家,对照省造价总站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闽建价〔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并逐一列出存在问题,受检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市造价站相关业务人员对照省闽建价〔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复核、量化评分。
受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自查表。福建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无符合检查条件的可检项目;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在受检时间段无承接业务并提出书面申报。
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我省现行计价办法、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内容基本完整,措施项目确定合理,价格取定及定额套用基本正确,成果文件质量总体有较大提升,得分60分以上的咨询企业共36家,80分以上13家(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咨询企业质量管控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对计价依据、规则没有全面掌握,影响成果文件的编制质量。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有:
1.成果文件备案方面
本次咨询成果文件检查资料直接从各咨询企业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咨询成果文件备案系统中下载,发现备案时存在编制类型选择错误,如备案类型为控制价编制,实际是控制价审核项目;自查表中填报的造价与在省站的业绩备案系统中备案造价不一致;自查表中填报的项目未在省站的业绩备案系统中备案;备案资料不完整,较多存在材料询价资料未上传;有的企业在省站的业绩备案系统中有备案项目,但在自查表中却填报无承接业务,规避检查。
2.工程计价方面
(1)工程量清单编制部分:①不按计价规范进行项目划分,清单该分列不分列,不该分列却分列,措施项目工程量未按要求提供。如块料楼地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地下室基坑支护挖土方 回填外运、电缆沟(地沟、明暗沟)预制盖板及砂浆抹面应分列清单未分列;块料墙面界面剂、人行道整形碾压、井字架等清单不该分列却分列。②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有遗漏。如多孔砖墙、实心砖墙项目砌筑高度和砌块规格尺寸未描述;楼地面涂膜防水项目反口高度未描述;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腻子种类、遍数未描述;块料楼地面项目结合层的厚度未描;混凝土屋面上铺英红彩瓦铺坡度未描述;楼梯铜条规格未描述;柱、有梁板、梁、墙模板支撑高度未按设计标高描述;③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编码等不符合计价规范。清单计量规范有两个计量单位的未选择一个计量单位;补充清单项目编码不符合计价规范,如03001或01B。
(2)取费部分: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计算不符合规定的。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独立发包的安装工程计取,水泵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
(3)主要分部与措施项目造价部分:① 套用定额出现错、漏、重,定额换算不完整不准确,定额工程量差错的。如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定额包含腻子,套用定额多计算刮腻子;楼梯板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未换算;楼地面、墙面防水涂料定额套用涂膜子目错误;铝合金门窗采用型材系列不同,消耗量未换算;人工挖孔灌注桩 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未换算;非泵送细石混凝土楼地面未换算;楼地面、墙面、天棚砂浆结合层、面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机械未按比例换算;补充定额综合单价没有按人、材、机组成。②措施项目不齐全,采用的施工方案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如装饰工程措施项目混凝土柱有计算超高支撑增加费且天棚、墙面均有装饰,漏算满堂脚手架;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未按规定计算加压水泵台班费用。③材料价格询价资料不完整。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询价资料不完整,缺少询价记录表、报价单等原始资料;询价记录单未按省站要求提供(至少应包括含税价、税率、来源或联系方式);同一材料(材料名称、规格均同)出现两种价格。
3.编制说明方面
部分成果文件编制说明未按《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示范文本》(2017版)(闽建价〔2017〕39号)要求编制,如补充的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进行描述。
(三)处理意见
1.对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受检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较好的编制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2.对项目成果文件质量较差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
3.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受检企业,务必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编审人员逐一进行对照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于2020年2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市造价站。同时要举一反三,各咨询企业今后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要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切实提高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
4.对无受检项目和无承接业务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一有承接造价咨询项目应及时上报市造价站,市造价站接到书面申请即行组织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监管。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市县(市、区)两级造价咨询管理机构,要对本次检查被通报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的企业以及受到投诉举报社会信誉较差的企业,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等方式,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执业行为。市造价站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造价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集中辅导,以进一步提高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质量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专家也将进行考评,对不合格的专家进行“约谈”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二)加强素质提升。各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计价依据,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三)加强成果应用。按照《泉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各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成绩分将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基础,占市级评价分的40%,被通报表扬的予以加分,被通报批评的予以扣分。
附件:泉州市2019下半年造价咨询企业受检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排名一览表.xlsx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