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审批〔2020〕83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核准福建省建专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268号),经我局审查,同意核准福建省建专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不分等级资质延续,有效期:2020年06月10日至2025年05月26日。现予以公布。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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