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更名的复函

日期:2020-07-03 17:18 浏览量:

泉建函〔2020〕174号 

    

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岩土试验室更名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岩土试验室的申请》收悉。  

  因泉州市水务体制改革,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鉴于2018年9月原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设立的岩土试验室已通过我局核验并予以公布(详见泉建设〔2018〕13号),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岩土试验室更名为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岩土试验室。  

  上述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相关情况实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我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报备(联系电话:22178971)。  

  特此复函。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