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勘察单位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土工试验室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0-06-30 16:57 浏览量:

泉建设202010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泉州市勘察设计与科技协会,各勘察单位: 

  强化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勘察市场秩序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要求,6月下旬,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的土工试验室进行核验,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土工试验室符合闽建办科〔2018〕16号文和23号文相关要求,为合规土工试验室,现予以公布。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随机监督检查力度,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上述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相关情况实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我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报备(联系电话:2217897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