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惠安县住建局关于装配式建筑有关事宜的请示》的批复

日期:2021-04-01 11:20 浏览量:

泉建筑〔2021〕21号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装配式建筑有关事宜的请示》(惠住建〔2021〕10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反馈如下: 

  同意你单位关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建筑〔2019〕20号)第一条中:‘......(±0.000以上主体结构单体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可不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适用范围不包含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且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建筑组团”的建议。 

  此复。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