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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建筑〔2021〕2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业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补充合同额信用信息失实处理情况的通知》(闽建筑函〔2020〕104号,请自行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在填报信用信息时,应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无误,让信用加分真正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