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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建筑〔2020〕58号
福建荣欣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请求处置福建荣欣建设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申请报告》(南建〔2020〕135号),经核实,你司符合《泉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37号)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你司移出泉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自11月22日起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