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报送市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0-08-18 15:22 浏览量:

泉建筑202041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根据《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闽建〔20178号),我局于2017年组建了市级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经研究,我局拟对人员库进行更新,现请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具体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执法人员 

  在建设主管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且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的在职人员。参加过省、市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专家 

  1.持有相应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一级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2.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建设领域业务不少于10年; 

  3. 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 

  4. 熟悉建筑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5.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廉洁自律、热心协助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6. 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其他 

  (一)请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和专家,并于2020824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二)报送材料包括《泉州市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执法人员表》、《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专家表》,其中执法人员各县至少报送一人,专家可以由所在地企业推荐。 

  (三)报送材料应包括纸质和电子版(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泉州市住建局建筑业科邮箱jzyk8976@126.com 

   附件:1.《泉州市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执法人员表》 

        2.《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库专家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8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