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泉建科〔2020〕15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监管组: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建科〔2020〕9号)要求,制定《泉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现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泉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