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类
关于泉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00468号
提案的答复函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王国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屋顶绿化改造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屋面绿化政策条例方面
近几年,省上已将屋面绿化纳入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并在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闽建科[2017]21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及省上制定的工作方案及规范、标准。一是紧抓规划设计关键环节,确保落实到位。参加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民用建筑方案评审会,根据规范、标准对星级绿色建筑关于立体绿化(包括屋面绿化)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实际,明确要求设计单位贯彻执行规范中屋面绿化设计条文。二是严格规范标准,提升绿色建筑水平。加强项目建设前期监管力度,通过施工图审查监管平台,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贯彻落实《泉州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泉政办[2014]152号)、《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闽建科[2017]21号)及《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闽建科[2018]51号),年度竣工绿色建筑占竣工民用建筑比率从2016年的8.6%、2017年的26.02%、2018年的47.67%提升至2019年的61.35%,超额完成年度省上布置的任务。三是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力推动绿色建筑较快发展,成效明显。2016年以来,全市共有福建省南安市中节能?美景家园(北山节能示范项目)1-8号楼等31个项目取得星级绿色建筑评价(设计、运行)标识,已函盖屋面绿化方面内容。
二、关于出台对旧建筑进行屋面绿化改造的激励政策方面
2016年12月3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泉州市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6]199号),提出了节能改造目标,对任务进行分解,同时提出包括对示范项目财政补贴的保障措施(改造后节能率不低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的其他公共建筑,给予15元/平方米补助)。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至2019年,全市已启动晋江市口腔医院(一期)等13个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建筑面积13.28万平方米,其中2个项目被列入示范项目。泉政办[2016]199号改造内容包括屋面绿化方面节能改造。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继续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配合贵局合力推进泉州市立体绿化(包括屋面绿化)相关工作。
分管领导:庄绍宁
经办人员:余咏红
联系电话:2217897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