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不再担任泉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等2家
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泉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根据《泉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泉联组办〔2016〕1号),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经研究决定,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日起取消与泉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等2家协会的业务主管关系,不再担任2家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但继续担任2家协会的业主指导单位和党建领导机关。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