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9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泉建房〔2019〕85号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下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2019年泉州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泉建法〔2019〕1号),我局采取检查组实地检查方式,开展中心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根据计划安排,我局于5月份在执法检查库的项目中抽取了中心市区在建在售的20个房地产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出动执法检查60人次,填写记录检查表,由受检单位代表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对发现存在违规的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场责令整改。对受检企业按照《泉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泉建综〔2017〕132号)进行信用等级评分,共有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获得AA级及以上等级(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问题
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未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一房一价表;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对外销售;
(三)房源销控表未及时更新销售进度、未标注权利状态;
(四)未公示“五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
三、处理情况
(一)违规处理。责令11家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切实整改。
(二)信用评定。对执法检查库的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定:AAA级1家,AA级4家,此5家开发企业列入信用“红名单”;A级8家;B级5家、C级2家。
(三)启动约谈。对信用综合评价为B级、C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存在违规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检查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公布信用评定等级结果,充分运用信用评价成果,发挥市场监督机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附件:1.《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表》
2.《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执法检查“红榜”》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