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珑玥湾二期1#、2#、3#、5#、6#、7#、8#、9#、10#认筹、摇号及选房公示
[2018-04-11 09:53] 阅读量: 【字体:

建发珑 h湾二期1#2#3#5#6#7#8#9#10#

认筹、摇号及选房公示

 

一、为满足刚需购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本项目按60%比例配比刚需房源销售给刚需认筹购房家庭,按40%比例配比非刚需房源销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家庭。刚需认筹购房家庭数量小于刚需房源数量时,剩出的刚需房源自动划转为非刚需房源。刚需房源和非刚需房源楼盘清单将在售楼现场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认筹人户籍所在地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认筹人的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名下无住房。

三、刚需购房家庭认筹采取认筹户如实申报方式,政府相关部门对刚需购房家庭的真实性及住房情况进行排查,不实者予以取消认筹资格及购房资格。

 

认筹活动

(一)认筹时间

2018412―4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认筹时间共计3日。

(二)认筹地点

建发珑 h湾售楼处(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南路与黄龙大桥交汇处)。

(三)认筹项目及套数

建发珑 h湾二期1#2#3#5#6#7#8#9#10#楼,共计1145套住宅

(四)认筹规则

认筹不接受夜间排队,8:00前到位的客户排队无效,替排无效。8:00前到位的客户不分先后,一律平等,现场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按随机抽取号码(随机抽取号票,含正副联,正联客户自留,副联放进摇号箱)的方式确认认筹顺序并办理相关手续。 8:00(含800)以后到位的客户,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到自动取号机领取号码单,按照号码单上的号码顺序(由小到大)按序申请参加认筹活动,顺序排在随机抽取号码之后。

摇号活动

(一)摇号时间

摇号时间:2018419,上午8:00开始签到,9:00摇号。摇号分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为刚需摇号,下半场为非刚需摇号。

(二)摇号地点

建发珑 h湾售楼处(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南路与黄龙大桥交汇处)。

(三)摇号方式

手动摇号选房,开盘摇号形式采用手动摇号,公开摇号过程由泉州市通淮公证处监督公证;摇号结果将公布于“建发珑 Z湾”微信公众号和摇号现场;

(四)认筹客户参加现场见证办法

根据201712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随机抽取确定的参加现场见证号(全程由泉州市通淮公证处见证),本次参加现场摇号的见证代表认筹单尾数仍为“7”。请刚需客户、非刚需客户认筹号尾数“7”的于摇号前一日9:00-17:00至建发珑 h湾营销中心领取入场门票。摇号现场凭票入场,一张票仅允许一人入场。未参加现场摇号的认筹户可通过网络观看直播摇号全过程,详情可通过“建发珑 Z湾”微信公众号了解。

选房活动

(一)选房时间

选房分刚需客户、非刚需客户两场进行。2018422日上午,刚需客户选房,8:00开始签到,9:00开始选房。2018423日上午,非刚需客户选房,8:00开始签到,9:00开始选房。开始选房后截止客户进入活动现场;未中签客户及不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活动现场。

(二)选房地点

建发珑 h湾售楼处(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南路与黄龙大桥交汇处)

(三)选房方式

摇号中签的刚需客户和非刚需客户分开选房,刚需客户选房环节结束后的剩余刚需房源自动转入非刚需房源,供中签的非刚需客户选房。当摇号中签的刚需客户数量大于可选的刚需房源数量时,刚需房源选完即终止选房,剩余中签的刚需客户不能参与非刚需房源的选房;

摇号中签的客户根据摇号产生的顺序及认筹单号(同批次摇出的号码由小到大)排序,每组10个客户,按组进入“选房区”,选房时间为3分钟,全程由置业顾问陪同跟单。选房现场将设置计时器,计时器3分钟时间到,则该组选房活动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源或自动放弃选购房源,其选房资格失效,引导从出口处离开选房现场,不得在选房现场逗留。选到房的客户,则按照活动流程进入下一环节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房源售出后将终止选房,若同一组两个及以上客户同时看中同一房源,则中签号小的客户优先购买(例如:01070117客户同时看中同一房源,则0107客户优先选取);同时看中同一房源指的是该房源在销控板上尚未贴上中签序号单的前提下,存在两个及以上客户同时争夺该房源的情形。

认筹条件与资料提交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均有资格申请认筹;已成功通过公证摇号选房购买201712月开盘以来的泉州市中心市区住宅项目的客户不得参与本项目此次的摇号认筹申请。

(二)本次认筹按照刚需购房家庭和非刚需购房家庭分开认筹,刚需客户采取如实申报承诺方式向开发企业报名认筹,不实者将依据签订的《认筹单》约定条款处理。

(三)认筹活动中,非本市户籍家庭应提供购房意向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籍、婚姻证明,以及1年以上的居住证、社保、个人所得税中任1项证明信息;本市户籍家庭应提供购房意向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籍、婚姻等相关信息;如购房意向人认筹所提供的证明信息与实际不符或重复认筹等违规情况,开发商有权取消其认筹和购房资格。

(四)认筹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认筹家庭。须于认筹期间一次性缴交到开发企业指定银行认筹客户名下的储蓄卡账户(不得使用信用卡付款、不收取现金、一组认筹客户仅限使用一张储蓄卡),由银行冻结。认筹金不得缴入开发企业账户。认购成功的,认筹金自动划转为定金,未认购成功的,认筹金自选房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认筹客户。

 

预售证号:(泉住)预售【2018】第11

接受监督:承诺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住建、物价、工商部门)、党风行风代表、媒体等监督。

 

泉州利龙置业有限公司

2018411

 

版权所有 2014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电话:0595-22178985 传真:0595-22178950 值班电话:0595-22178957
泉州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举报电话:0595-22178957
网站标识码:3505000011 闽ICP备2021009785号-1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331号
欢迎访问本站,您是本站的第1163050位访问者